【產品定義】
政府土地儲備貸款是指我行向縣級(含)以上政府授權從事土地開發的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用于城市規劃區內土地收購征用、儲備、開發的貸款。
【產品特點】
滿足縣及縣以上城市規劃區內一級土地收購征用、儲備、開發的融資需求。
【適用對象】
政府土地儲備貸款的貸款對象(借款人)是由縣及縣以上政府授權在該級政府所在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土地開發的政府土地儲備機構。
【辦理條件】
申請政府土地儲備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為地級市(含)以上政府本級土地儲備機構的,該城市前一年度所轄區域(含下轄區縣)的國內生產總值(下簡稱GDP)在100億元以上;借款人為縣級市或縣(市轄區)政府本級土地儲備機構的,該市(縣、區)前一年度的GDP在50億元以上;
2、從事土地開發、出(轉)讓等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有較為完善的工作規章制度;
3、取得有審批權政府允許從事土地開發的批準文件;
4、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取得法人證書、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并辦理年檢手續;
5、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6、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并經過年審的貸款卡(證);
7、無不良信用記錄;
8、財務制度健全,資金運作模式可行,資金運行相對封閉,還貸資金落實;
9、貸款方式為擔保貸款的,貸款擔保合法、有效、足值,符合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擔保的有關規定;
10、發放項目貸款,須根據開發進度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征用、收購、基礎設施建設等手續,貸款擬支持地塊所在區域取得有權部門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原則上須落實不低于20%的自籌資金(含自有資金及財政性資金),并與貸款同比例到位;
11、其他貸款條件。
【辦理方式】
所有經授權及轉授權的營業機構均可受理此項業務,但無論期限長短,有權審批行原則上為總行和一級分行。申請貸款時客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已辦理年檢手續的法人證書、法人營業執照、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的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3、借款人可從事土地開發的有效批件。如政府批準設立土地儲備機構的文件、土地儲備實施辦法、借款人的工作章程等文件;
4、中國人民銀行核發并經過年審的貸款卡(證);
5、經有權部門核準的近年及最近一季度的財務報表;
6、擬收購、征用、開發土地所在區域的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
7、土地收購、征用合法性資料。收購國有存量土地的,提供原土地使用權人與土地儲備機構簽訂的收購合同及無爭議的權屬證明;征用集體土地的,按照征用土地的數量和性質,提交國務院或省級政府對征用方案和農用地轉用方案的批復;
8、“七通一平”等前期開發合法性資料。以熟地出讓或轉讓的,按照當地城市政府有關土地開發政策規定,提供有權部門對土地前期開發中有關建設用地規劃、房屋拆遷、建設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方面有效批件或辦理情況及取得情況;
9、自籌資金到位的計劃和已投入資金的證明;
10、采取抵(質)押擔保的,須提供抵(質)押人同意抵(質)押的承諾函、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采取保證擔保的,須提供保證人的近三年財務報表、信用狀況和保證人同意擔保的董事會決議或相應決策機構授權書;
11、擬收購、儲備、開發的土地已落實意向受讓方的,提交有關協議;
12、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辦理流程】
政府土地儲備貸款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客戶申請、受理、調查、審查、審議與審批、報備、與客戶簽訂合同、提供信用、信貸業務發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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